摘要
庭前会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时常面临被形式化的困境。在庭前会议中,"法官"或以主动缺席或以被动缺席的方式导致庭前会议失效,证明了没有法官的独立审判权的运行,庭前会议召开等于司法资源的浪费。法官权力运行失效根本在于法官审判权威被行政化的管理模式所剥夺。以追求公正审判为目标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核心,应是"以法官为中心"即以法官的独立审判权的权威发挥为落脚点。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108-111,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