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独特的社会文化背景,我国社会中的腐败行为有着与西方社会腐败行为不同的运作逻辑,因而直接使用西方学者构建的腐败概念往往导致解释力不足和覆盖面有限的缺陷。中国是重视"关系"的国度,掌握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往往对与自己有关系的个体采取特殊主义的行为方式,从而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鉴于个体关系网络的有限性,个体寻求并利用中间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中介腐败的运作逻辑。因而,如何切断中间人在腐败行为中的中介桥梁就成为我国惩处和预防腐败的关键所在。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24-28,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评价机制研究"(编号:15A630048)
2015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关系视野下我国腐败行为的运行逻辑及其治理研究"(编号:2015CDJ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