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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签字需谨慎 保存证据防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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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小李于2011年12月入某公司,入职当天即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但其将两份合同都交还给了公司,自己并没有留存、201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续签合同,
出处 《中国工运》 2015年第9期54-54,共1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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