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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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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允许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新政,打破了原来分年度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的规定,但由于目前未有对其会计处理做出明确规定,实务中出现了直接列支法、间接核算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结合实例,对三种会计核算方法予以评析,并认为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此类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是最合适的,它既能满足会计核算的要求,又能充分保障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权益。
作者 白云岚
机构地区 杭州市种子总站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5年第33期58-59,共2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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