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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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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决定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此次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将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地方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对象为各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2期5-5,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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