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申素平,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担任中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教育法学会常务理事,多次受邀参加国家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2008年,参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法制建设"部分的起草。在采访中,申教授表示,教育是关乎个体生存的基本权利,国家有义务和责任保障所有公民的受教育权,残疾人的受教育权也应得到平等保护;发达国家除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入学"零拒绝"政策外,通过立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我们应转变理念,深化对高等教育阶段残疾人受教育平等权的认识,细化残疾人高等教育招录工作的法律规定,重视对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补偿,加强程序立法并充分实现其权利救济。
出处
《世界教育信息》
2015年第22期6-9,共4页
Journal of World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