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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股改”,农民要学习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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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的“股东”,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不明晰、所有权被虚置等问题,这无疑是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改”的一大动力。 媒体报道,一场由农业部牵头,中农办、国家林业局等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正在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稳步推进。据一位接近农业部的专家介绍,本次由农业部联合中农办等方面确定的试点共有29个县(市、区),试点的期限是2017年底,最主要的做法是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的“股东”。
出处 《经济研究信息》 2015年第9期54-55,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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