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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治国理念下我国律师制度的宪政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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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肯定了律师队伍在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具体措施以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路途上,为保障宪法至上的宪政精神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有必要从宪政的角度来考量我国的律师制度。从律师制度的宪政地位、律师制度的国家制度定位、律师制度的人权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考量可发现,尽管律师制度合乎宪法精神,有利于保障人权、限制国家权力,但其缺乏宪法依据、制约国家权力程度低、自我保障能力差。因此,我国律师制度亟需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加快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现。
作者 冯泽华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15年第2期111-120,共10页 Graduate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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