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由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垦区条例》对完善和规范黑龙江垦区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支持垦区发展的各项政策,保障和促进垦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本文以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为例,通过建三江管理局贯彻《黑龙江省垦区条例》所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打算,探讨《黑龙江省垦区条例》实施四年来对垦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实施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及垦区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