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延新简所出"毋嫁娶过令"文书,是两汉之交据守河西地区的窦融集团颁布实施的一项专门整治婚嫁奢靡问题的法令。其中的吏民婚嫁消费标准源自元始三年的"吏民嫁娶之品",是窦融集团汲取西汉中后期严禁婚嫁奢靡之风的一种延续。该法令有效遏制了当时的奢侈陋习,对两汉之交河西地区民风转变、经济恢复、农业生产发展具有一定积极作用,是窦融治理河西的一个重要方面。
出处
《西夏研究》
2015年第4期90-96,共7页
Xixia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人口流入与汉代西北边疆社会变迁研究"(项目编号:12XZS02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