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鲍威尔基于特权的视角批判了德国犹太人及其宗教,认为德国犹太人如不放弃其作为犹太人的特权,就没有资格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获得政治解放。而马克思不同意鲍威尔的这种观点,他认为,政治权利本身就是一种特权,鲍威尔不作批判的政治权利本身就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它存在于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二分之中,且立基并受制于以私有财产和需要为主要特性的市民社会。当然,早期的马克思在批判权利时存在着过激之嫌,但在成熟期的作品中,例如在《哥达纲领批判》这样的文本中,马克思对权利的分析更为中肯和客观。但是,无论是前期还是成熟期,马克思对政治权利的批判都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
出处
《国外理论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77-88,共12页
Foreign Theoretical Tr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