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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佃农防范撤佃之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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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佃种土地是佃农生存之本,对多数佃农而言,租佃权意味着生存权,守住这份佃地、防止地主撤佃具有莫大意义,民国时期依然如此。在撤佃之防上,民国法律和租佃习俗中存在一些有利佃农的因素。定期书面租约并依约履约在较低层面上有利于租佃权之保有;佃农交纳押租或者大量欠租时,地主基于利益的考虑不会轻易撤佃;永佃制则将地主撤佃权限制在非常小的范围内,为佃农的租佃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地主的强势地位和撤佃权的单方性,又决定了这些撤佃防范措施效果的相对性。
作者 陈和平
机构地区 南昌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54-158,共5页 Seeker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1

  • 1李三谋,李震.民国前中期土地租佃关系的变化[J].农业考古,2000(1):149-154. 被引量:7
  • 2吴芝茂.《陕西的租佃制度》,《人与地》1943年第11-12期.
  • 3李志远.《租佃制度》,《农林新报》1941年第4-6期.
  • 4徐天胎.《福建租佃制度研究》,《福建文化》1914年第1卷第1期.
  • 5共天.《我国的租佃制度及关于租佃制度的其他》,《东三省官银号经济月刊》1929年第1卷第6期.
  • 6李宏略.《押租金问题》,《农村经济》1935年第2卷第3期.
  • 7马寅初.《租佃制》,《交大季刊》1930年第3期.
  • 8秦湘.《现代我国农村之租佃制度》,《浙江建设》1936年第4期.
  • 9《行政院令解释豁免佃农欠租之指令》,《江苏省政府公报》1929年第82期.
  • 10罗俊.《永佃权之研究》,《中农月刊》1945年第4期.

二级参考文献74

共引文献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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