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5月19日,(FDA新闻发布)——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提出一项法令,要求兽药企业提供用于牛、猪、鸡和火鸡等食用动物的抗菌药物的销售和分销数据。这些数据将有助于了解用于食用动物的抗菌药物的销售和分销情况,并有助于FDA关于确保重要医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工作。2008年兽药用户付费法案(ADUFA)第105条要求制造抗菌药物企业每年向FDA汇报用于食用动物的抗菌药物的销售或分销量,也包括不用于人类医疗的抗菌药物。
出处
《中国感染与化疗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578-578,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fection and Chemothera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