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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乐和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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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乐和乡村”建设项目,是长沙县委县政府引进公益组织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乐和”理念,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基础上,由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并提供社工服务,在全县实施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验项目。从2013年6月开始,“乐和乡村”建设在长沙县5个村开展社会治理试点,2015年又将试点村扩大到48个。试点村围绕“乐和治理、乐和生计、乐和礼仪、乐和人居、乐和养生”五大目标,
出处 《湘潮》 2015年第11期F0004-F000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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