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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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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有人认为,如果是第一次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给予其一次改正的机会,不进行惩处,"下不为例";也有人认为,只要出现"问题",就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坚持"零容忍",不需要"下不为例"。笔者认为,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坚持"零容忍",杜绝"下不为例"。
作者 周伟兴
出处 《现代职业安全》 2015年第11期78-78,共1页 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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