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06年,日本设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那是在从俄国手中当作日俄战果的一部分获得这条铁路线之后。日本政府从一开始就控制了满铁。它供给公司原始资本的半数并且有权发布有关财务问题的种种规则。它可以任命社长和副社长,发布业务管理上所需的命令和检查公司高级职员们的活动。关东租借地的日本当局支配着公司的警察和铁路守备队。由于这个公司的铁路、煤矿和工厂将开发那个广阔土地的自然资源放在了战略地位,在它存在的大部分期间,也控制了满洲的经济生活。公司还及时地发展了更广泛的权益。
出处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2期68-71,共4页
Journal of Beihua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