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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牡丹江地区的土地开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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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牡丹江地区系指牡丹江、绥芬河两市及东宁、宁安、穆棱、海林、林口、密山、虎林七县,原属吉林省辖区。清末民国时期本区得到迅速开发,成为东北新兴的商品粮基地。考察其开发的过程,对于我们今天开发和建设边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者 衣保中
出处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1年第Z1期90-95,共6页 Journal of Beihua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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