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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示转基因最高罚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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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转基因标示的规定引起广泛关注。《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着标示”,“由消费者自由选择”,“未按规定标示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出处 《中国食品工业》 2015年第9期10-10,共1页 China Foo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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