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的社会服务始于慈善团体的救济扶持,经历了由NGO提供和政府与NGO合作提供两个发展阶段。时至今日,其服务体系日臻成熟,形成了既具香港特色又有中国传统的服务模式。相较之下,内地的社会服务无论从数量还是水平上都略逊一筹,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本文从购买内容、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资金、购买方式以及监督、考核等方面介绍香港政府向NGO购买社会服务的基本做法,以期对内地发展和完善社会服务提供借鉴,推进内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9期73-80,共8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