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涉外土地出让合同的性质及争议的解决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有人认为涉外出让土地合同属于涉外经济合同,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但笔者以为涉外土地出让合同应该属于政府的特许协议的一种形式,其争执应适用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有关法律。这是因为:《涉外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的国内一方主体是我国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
作者 凌峰
出处 《北京房地产》 1994年第1期34-34,共1页 Beijing Real Esta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