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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居工程 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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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北京市政府提出的一九九三年首批10万平方米康居住宅是怎么回事?答:为贯彻落实京政发[1993]50号文《北京市康居工程实施方案》,为加快解决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困难,根据李其炎市长、张百发常务副市长提出的一九九三年当年要拿出部分房源用于解困、使人民群众看到实效的要求,北京市建委立即行动,深入到城建开发集团总公司等十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十一个住宅小区,紧急筹措出首批康居住宅10万平方米,用于解决人均居住面积3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的困难。问:首批康居住宅的分配方案及分配原则是什么?答:按照《北京市康居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康居住宅应以各委办及区所属职工中的住房困难户数量为基数进行分配。但由于当时康居工程的各项工作刚刚起步,特困户的调查认定工作尚未开始,难以确定各委办及区所属住房困难户的数量,即根据各委办、各区所属职工人数,适当参照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特困户的分布比例,按20个委办、8个城近郊区进行分配。但由于房源少、时间紧,如果摊的面过大,势必造成供需矛盾尖锐,解困效果不明显。为了使有限的房源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因而采取适度集中、适当倾斜的分配方案。
作者 李雯
出处 《北京房地产》 1994年第3期46-46,共1页 Beiji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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