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的执行方式,主要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将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教育改造,实现了司法资源的更优配置。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监督既是履行法律职责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但从各地试行社区矫正的十多年情况分析,检察监督制度在相关制度设计和实践运行中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文章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视角,以"刑事执行检察"的新阶段为契机,通过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理论分析,吸收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监督制度的设置,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相关机制,从而增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工作实效。
基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刑事检察监督体制机制与机构改革研究"
项目编号:GJ2015B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