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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进:称职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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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年来,我做到了在所有可以发言的场合,都用最直接、最清晰的方式发言,表达意愿,我不想当‘哑巴代表’。"2011年1月下旬,刚刚参加完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的李大进接受了记者专访。履职,平均每周1.14天"当选北京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是我人生经历的一次升华。"时至今日,提起2007年的当选,李大进依然觉得幸运。他认为,在执业近30年、将满50岁的时候,能当选"人民的代言人",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服务社会,这使他的人生"开始了一个新阶段"。
作者 郑赫南
出处 《北京人大》 2011年第2期62-64,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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