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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法规立项论证项目启动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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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本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面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民主法治迫切期盼的新形势,本届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初,就在思考"立不立、立什么、怎么立"的问题。2008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后五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完善立法体制,改进工作机制。
作者 陈淑娟
出处 《北京人大》 2012年第3期45-46,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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