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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 必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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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已于 1998 年 5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是属于法律所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这种欺诈性的价格表现,通常称做价格欺诈行为。
作者 刘士武
出处 《北京物价》 2001年第3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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