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物价系统考察组一行九人,于2003年3月15日至24日,对澳大利亚进行了为期10天的考察。考察组在悉尼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厅(DepartmentofTrading)、墨尔本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竞争与消费委员(ACCC)的官员分别进行了座谈。我们重点考察了四个方面的情况:1、政府对房地产价格的管理及措施。2、政府如何管理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3、政府对价格的监管及如何解决消费者的纠纷4、政府以何种形式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的价格行为。在考察中,大家边考察,边谈体会,思考更多的是回国后,如何把国外考察学习的经验带回国内,及时更新价格监管观念和手段,及时赋予价格监管新的内涵。以下就学习考察的内容,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