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德格尔在其著作《艺术作品的本源》中,为艺术作品指明了一个具有独特意义的源头。他认为,艺术作品的本源既非艺术作品也非艺术家,而是所谓的"第三者"即艺术。艺术即为真理之自行置入作品。真理的生发过程就是澄明与遮蔽,大地与天空的争执过程。在此争执过程中,一个世界被争得了,"之间"出现了,真理因而得以以自行置入艺术作品的方式在此敞开之域(或"之间")显现,艺术最终也得以生成。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海德格尔在其《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所探讨的艺术绝非传统形而上学论所说的艺术,而是站在存在主义立场使用现象学方法所探寻的艺术,乃是一种思之"艺术"。
出处
《四川戏剧》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47-52,共6页
Sichuan Dr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