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每月需完成的社区服务不少于8小时。但实际上很多司法分局不能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合适的社区服务平台,以致很多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服务登记每月不足8小时。笔者从事司法社工服务3年,在不断的学习与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三社两工”社区服务模式,即整合社区、社区社工、司法社工资源,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推动“义工+社区矫正义工”参与社区服务,达到社区矫正人员每月不少于8小时社区服务的规定。更重要的是通过社区服务,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区、回归社会。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5年第33期28-28,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