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中,考核规范是所在机关对公务员的工作状况进行评价并实施奖惩的规范性文件,尽管其在督促公务员对行为规范的遵守以及对良性执法的追求等方面处于核心地位,但在当前的实践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考核形式化问题。为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对考核结果进行充分应用,从奖惩实施和职务升降等方面入手,建立考核等次与公务员个人利害的实质关联,从而使获得优良的考核结果成为公务员积极工作的动力之一。
出处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第6期90-95,共6页
Journal of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民生视域下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多元自我管控机制研究"(15CZZ035)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迈向城市管理良性执法的多元制度路径建构"(L14CFX027)
东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创新人才项目(DUFE2015R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