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为加强对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我部组织开展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各地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4]13号)要求,积极挖掘、择优上报。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5年第11期25-26,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