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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理解”指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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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原课标中的"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文"定位为了"学习语言文字运用",删去了"理解"一词,许多教师认为,从此可以不谈"理解"了。其实,语言学习离不开"理解",只是要指向学习语文的终极目标——"运用"。
作者 廖纪元
出处 《辽宁教育》 2015年第12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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