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成为各地实现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来完成职能转移、公共服务的"流程再造"也逐渐成为共识,对两者合作关系的有效治理也就成为了研究的焦点问题。文章讨论了N市在购买服务中的创新实践,反映购买服务初次探索中形成的街道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超管家关系",以及在第二次政府购买服务实践中,区民政局试图通过公益创投的形式,来引入具有市场逻辑特征的招标与契约管理以达到服务目标,但却需要面对合谋所带来的问题。实践表明,在社会服务购买中所倡导的严格合同管理及强调绩效等市场逻辑的背后,科层制逻辑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市场逻辑与科层制逻辑不仅相互碰撞冲突,也交织互容,对两者合作关系的治理更应从加强合同管理能力,构建良好合作及共治网络的角度来考虑。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组织管理模式创新与推进路径研究”(12&ZD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