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政办发[2011]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近期,媒体多次报道本市部分区县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并公开销售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严肃查处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住宅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在此项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共同查处违法行为的责任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市级查处违法行为工作组(以下简称市级工作组),由市国土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公安、监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委、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24期25-27,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