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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是不是该立法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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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发生以来,我国因重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明显增多。8.12天津港爆炸事件,引发了更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环境高风险时期。如何做好新时期重大事故环境风险的防控和应对处置,成为当务之急。我认为,应制定《重大事故环境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法》,完善立法保障体系。
作者 孙佑海
出处 《环境经济》 2015年第26期14-15,共2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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