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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企业,谁是治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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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直以来,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采取的都是执法、处罚、曝光等措施,把污染企业作为管理和惩处的对象,而不是合作伙伴。我认为,环保部门和社会对污染企业的认识和态度,有待进一步调整。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社会(各类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和企业。
作者 杨朝飞
出处 《环境经济》 2015年第28期19-19,共1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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