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5年7月23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杨传堂
2015年8月8日
壶诵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年第33期25-34,共10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