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教[2015]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幼儿资助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年第33期80-84,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