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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否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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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规定:“第8行‘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在月(季)度预缴税款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减征、免征、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请问,按照该规定,是否意味着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即可减计收入、加计扣除?
出处 《纳税》 2015年第5期83-83,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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