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继承规则与特定乡村群体的生活与生产方式相适应,尽管某些规则与官方所倡导的现代继承规则相冲突,但是其孝亲悌弟、家族传承的理念是一致的。民间继承与法定继承求同存异、相辅相成地共存于社会传承之中,人民陪审制度是其融和与互动的桥梁,法院在审理家事案件时可以将民间法当作案情来查明,由人民陪审员对民间法进行明辨,法官则运用制定法对民间法适用的结果进行适度调校,对不危及主流价值的民间法适用结果加以认可,对明显不公平的适用结果进行纠偏,这样能增强家事案件判决的亲民性与可执行性,亦能达到教化当地民众与定纷止争、息诉宁人的效果。来自民间的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与法官互动,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与民众互动从而达到民间法与继承法的互动。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36-42,共7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纠纷解决与家庭和谐:家事调解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12YZC820046)之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