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界别协商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基层政协界别协商的主要实践形态有界别民意协商、界别网络协商和界别对口协商。从群众认同、决策影响、社会反响等维度来看,基层政协界别协商具有较强的效度。完善基层政协界别协商,要增强界别意识,科学合理设置界别;明确界别组织归属,提高组织化程度;健全界别协商程序,完善运行机制;完善界别协商实践形态,助推基层协商。
出处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43-47,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政党制度研究中心委托课题(zdzx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