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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5日,《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审议通过,这是全国出台的首部有关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的地方性规章。该《办法》首次建立抗战遗址的市、区县、乡镇及街道办事处3级保护责任体系,强调规划、国土和建委等行政部门应加强支持和配合,形成管理合力,从开发建设源头上杜绝对抗战遗址的破坏。
出处 《红岩春秋》 2015年第11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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