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必须在依法治国的大方略下推进。三十多年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过程中,出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逻辑以及"干中学"的试错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出巨大的制度优势,但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而相关的社会主义法治制度、法治理念、法治环境等建设相对滞后,则是导致这些矛盾和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也使得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面临滑向"坏的市场经济"的危险。因此,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宪行政、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大产权保护、完善法律实施,是我国在新常态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89-97,共9页
Theo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