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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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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即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出处 《山西财税》 2015年第10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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