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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四个严格”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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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贵州省天柱县为规范财政资金监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结合“铸廉”行动,制定“四个严格”措施,对本级安排的各项资金和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的审核支付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一是严格办理程序。预算单位根据本月业务开展资金支出需要,结合年度预算结余指标、非税收入人库和上级专项资金下达等资金情况,填制《天柱县财政专项资金请款书》或《天柱县非税收入拨款审批表》,附上与支出有关的合同、支出清单、工程进度表、审计报告等详细证明材料交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签署支出意见。送县财政局分管领导、财政局长审核后。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作者 补丕海
出处 《财政监督》 2015年第21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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