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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约谈制度别沦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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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中消协发布的试行办法看,建立消费维权约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防患于未然,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约谈办法,经营者存在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等情形的,消协组织可按照程序组织约谈。另外,如果消协组织发现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可约谈经营者。
出处 《协商论坛》 2015年第10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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