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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元化的国有土地制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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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作了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作者 奚正辉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08年第1期357-369,共13页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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