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一些地方大力推行以农民落户城镇、获取城镇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人口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土地城市化进程的历史积弊。但这类改革在不同程度上嵌入了以农民退出地权为内容的地权变动机制,因而被赋予了'土地换社保'的别称。~①时任总理温家宝在2011年12月27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14年第2期24-44,共21页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
基金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城乡统筹户籍改革中地权变动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012YBFX108)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人口城镇化引发农村‘非正式’地权变动的合规化研究”(项目编号:12SFB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