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多种现实因素,我国的农地被施加了种种历史重任与负担,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物权亦作出了诸多限制,使之呈现为封闭性、身份性、生计性、保障性等内生特征,~①开放性、发展性、资本性特征缺失,导致土地产权残缺、界限不清的问题,直接钳制了农村土地的市场化。然而实践却是丰富多彩的,市场与利益也是充满活力的,我国农民在实践中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已经展开了规模巨大的农地流转。但是政策与法律制度滞后于实践的发展,既不能够完全解释现有的农地流转之权利状态。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14年第2期164-171,共8页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研究”(2013XZYJS047)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13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结构研究——兼论物权化重塑的实现路径”(13XZJJF-YJS-65)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结构研究”(CYS1409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