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成立,至1949年败离大陆,中国大陆的广大区域主要处在南京国民政府的管理之下。南京国民政府的农村土地物权制度及其农村土地物权政策贯彻可以分为三个典型的时期,即抗日战争爆发前、抗日战争时及抗日战争胜利后。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15年第2期53-60,共8页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农村土地物权制度研究》(11FFX035)
陕西省教育厅《我国农民土地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14JK1776)
陕西省软科学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融资担保法律问题研究》(2015KRM076)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