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宪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①居住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应受国家保障。②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是国家对全体国民应当承担的住房保障义务,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③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低收入公民的住房保障,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16年第1期143-155,共13页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
基金
2014年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